Wednesday, June 29, 2011

童婚


昨天,
在杂志里看到了有关童婚的新闻。
原来童婚在落后国家一向来都很风行,
就像是日常的习俗一样,
在印度、也门、阿拉伯非常热门,
是典型的婚姻形式。

童婚并不像中国传统的指腹为婚,
而是强迫性的老少配。
在中世纪晚期的印度曾经流行一种约定俗成的观点,
即理想的婚姻是新娘的年龄为新郎年龄的三分之一,
也就是如果24岁的小伙子要结婚他的理想的新娘是8岁的女孩。
而实际上我们在一些有关印度婚姻习俗的书籍中可以见到,
有些父母在女孩不到9岁时就将孩子嫁出去。
这种童婚现象在近50年虽然在印度已经明令禁止,
而且也有童婚的法律,
但是童婚在印度一些地区还是大量存在。

在古代印度,
宗教和以等级制度为支柱的社会制度都维护童婚的存在。
一方面在许多印度教经典中有提倡童婚的存在,
而在所谓的高级种姓之间也顺应这种需要,
有着从婴幼儿时期就婚嫁的风气;
另一方面童婚可以活动大量的嫁妆,
在印度想把女儿嫁出去就需要有丰富的嫁妆,
甚至包括房地产和大量金钱,
而到一定年龄还嫁不出去的女儿,
会受到人们耻笑,
就是在现在童婚所需嫁妆只有成人嫁妆的1/4,
被喻为是廉价的婚姻形式,
所以它的存在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。 

看了这篇报导后,
我觉得身在这些国家的女孩/女人都很可怜。
在男权当道的国家,
许多事情的发生多是因为习俗,
完全无反抗的能力。
有很多小女孩甚至女婴都还未成长,
还未完整发育,
就已嫁作人妇。
还未成熟的躯体往往被成年的丈夫侵犯,
而导致子宫破裂,
轻则出血重则死亡。

幸亏一些文明的教育者到这些地方为他们进行教育,
让他们得到应有的知识,
有些村落很明显地有了改变,
逐渐放弃这种封建的习俗。

衷心希望许多人在看到类似的报导后,
能尝试去解救身在水深火热中的小孩,
让孩子有个幸福童年而不是可悲的伤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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